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零碳园区管委会,旗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达茂联合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旗人民政府同意,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达茂联合旗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和《包头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全面提升我旗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全旗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5年,我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用水结构更加优化,用水效率大幅提升,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具体目标如下:
1.用水总量控制:全旗用水总量控制在5600万立方米以内。
2.用水效率提升:2025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3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6以上。
3.节水型社会建设: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创建取得显著成效,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4.非常规水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以上,雨水集蓄利用规模不断扩大。
二、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一)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耗水量大的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项目,新上取用水项目要达到同行业先进用水水平,依法取得水权。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业、农业畜牧业、能源、交通运输、旅游、自然开发等专项规划和园区规划等必须进行水资源论证。(责任单位:发改委、住建局、工信局、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水务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分局、农牧局、林草局、外事办)
(二)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按照包头市下达的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将指标逐级分解到各苏木乡镇、各领域和重点用水户,建立健全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对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测、评估和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责任单位:水务局、工信局、外事办、各苏木乡镇)
(三)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一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强化水资源论证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水资源论证,严格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加强取水许可审批后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取水许可管理台账制度,确保取水行为合法合规。二是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实行计划用水制度。根据用水定额和用水户实际用水情况,科学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并严格执行。三是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执行考核,严格落实超定额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征收水费(税)。四是加强用水计量监管,加快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对农业灌溉用水,逐步推广以电折水、智能水表等计量方式;对工业和生活用水,确保计量设施安装到位并正常运行;对年取水量5000立方米及以上非居民取用水户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提高全旗水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税务局、农牧局、住建局、基础设施开发公司)
(四)加大执法力度。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开展取用水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自然资源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分局、农牧局、林草局、住建局)
三、突出抓好农业节水
(一)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一是在满都拉镇、巴音敖包苏木实施1万亩饲草料基地节水改造,进一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对希拉穆仁镇1万亩饲草料地节水改造,节余水资源50万立方米,通过市场化交易转让给其他用水户。(责任单位:农牧局、水务局、巴音敖包苏木、满都拉镇、希拉穆仁镇)
(二)统筹推进农艺节水技术。一是根据我旗水资源条件,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优化农作物布局。减少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扩大耐旱节水作物种植比例,将希拉穆仁镇饲草料地的4000亩青贮玉米替换种植为紫花苜蓿。二是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示范推广使用小流量精准滴管渗灌技术,扩大水肥一体化浅埋滴管、膜下滴灌、全膜垄沟、半膜覆盖等技术。(责任单位:农牧局、水务局、各苏木乡镇)
(三)深入解决“大水漫灌”问题。科学评估、统筹安排秋浇和春汇非生育期灌溉用水量,确保灌溉用水量控制在用水指标以内。(责任单位:农牧局、水务局)
(四)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制定《包头市达茂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2025年度实施方案》,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责任单位:水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农牧局、各苏木乡镇)
四、加快推进工业节水
(一)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管理。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节水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责任单位:工信局、水务局、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
(二)积极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水资源循环梯级利用为重点内容的节水升级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促进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要在规划布局时,统筹供排水、水处理及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责任单位:工信局、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分局、住建局、水务局、基础设施开发公司)
(三)推进工业节水试点示范。聚焦重点用水领域,创建节水型企业3户,节水型园区1户。(责任单位: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工信局、水务局)
(四)地表水综合利用。实施达茂旗零碳园区夹皮沟备用水源工程,开发利用地表水100万立方米,减少地下水资源消耗量,解决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新型工业园)企业用水。(责任单位:达茂零碳园区管委会、基础设施开发公司、水务局)
五、促进城乡节约用水
(一)减少城镇供水管网漏损。争取实施百灵庙镇老化管网及计量设施改造工程,对我旗小区管网破旧及压力不足的5个小区等老旧管网进行改造,共改造老旧管网7.34km,安装智能水表2.1万块。加强对供水管网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管网漏损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修复漏水点,提高供水保障能力。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7%以内。(责任单位:水务局、基础设施开发公司)
(二)加强公共机构和服务业节水。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加强公共机构用水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和器具,提高公共机构用水效率。加强对洗浴、洗车、宾馆、餐饮等服务业的用水管理,推广循环用水技术和设备,严格控制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实行非居民用水累进加价制度。(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基础设施开发公司)
(三)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实行再生水配额管理,逐年提高再生水利用比例。在工业冷却、城镇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拓宽再生水利用途径。(责任单位:住建局、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分局、水务局)
(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节水。一是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加快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提高供水保障能力,自来水普及率稳定在96%以上。二是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减少水资源浪费和污染。三是积极推进农村牧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加快计量设施安装。对农村牧区庭院浇灌和养殖用水造成农牧民饮水困难的,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优先保障农牧民饮水安全。四是持续推进“安全饮水”工程,着力解决偏远地区农牧民安全饮水问题。(责任单位:水务局、各苏木乡镇)
(五)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加强水源地保护建设,开展水量水质评估,确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达标。着力解决处理工艺不完善、消毒实施不健全、出厂水质不达标等问题,加强供水水质检测,减少终端用户二次净水。(责任单位:水务局、住建局、卫健委、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分局)
(六)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健全节水宣传教育协调联动机制。加大节水制度政策体系宣传力度,做好国家节水行动、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等主题宣传。宣传普及《节约用水条例》《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牢固树立全民惜水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节点,在全旗全面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搭建节水宣传主阵地。(责任单位:宣传部、水务局)
六、积极推进生态节水
(一)坚持“以水定绿”推进国土绿化。节水充分考虑降水、地表水、地下水等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宜绿则绿、宜荒则荒,科学恢复林草植被,国土绿化规划需经水资源论证科学选择耐干旱、低耗水树种、草种充分利用天然降水和推广应用抗旱节水技术推行低密度造林育林,合理确定造林密度加大,灌木树种比例统筹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合理配置,绿化用水提倡依靠自然降水满足苗木生长需求的近自然绿化方式,鼓励充分利用城镇中水进行绿化后期管护,努力加强人工增雨作业,提高国土绿化效率。(责任单位:林草局)
(二)加强城镇绿化用水管理。城镇园林绿化优先使用再生水,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植被,合理安排灌溉频次,严控水面景观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用于城镇水景观、水上娱乐项目。依法依规处置再生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绿化水源井(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务局)
七、着力用好非常规水
(一)严格排水企业监管。强化工业废水排水源头管控,排水水质要同时满足排污、排水许可证要求和下游集中污水处理工艺要求。(责任单位: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分局、住建局)
(二)提升矿井水综合利用水平。制定矿井水处理及综合利用方案,加快推进矿井水配置利用工程建设,新增用水优先配置矿井水,具备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矿井水换地表水、地下水。2025年,内蒙古测铖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兰陶勒盖铜镍矿45万吨/年采选建设项目,将充分挖掘矿井水的使用价值,减少直接取用地下水,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水务局)
八、激发节水市场活力
(一)推进用水权改革。项目用水原则上通过市场化交易取得用水权,健全完善用水权市场,推进用水户水权交易,依法规范用水户取用水行为,保障用水户合法用水权益。(责任单位:水务局、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外事办、农牧局、林草局、基础设施开发公司)
(二)推动节水产业协同发展。聚焦农牧业、工业、城镇生活节水以及节水服务等领域,在设备生产和技术服务方面,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推动大规模节水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用水设备,推动节水装备升级换代,鼓励老旧居民小区开展用水器具改造,实现生活品质和节水效率双提升。积极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实施1个以上合同节水项目。(责任单位:发改委、水务局、工信局、农牧局、住建局、基础设施开发公司)
(三)加强节水科技研发创新。鼓励企业围绕行业节水技术难点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积极申报节水领域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积极推动节水、人工增雨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应用,做好节水关键核心及基础共性技术知识产权战略储备。加强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智能气象节水灌溉技术推广,积极开展跨区域、空地联合增雨作业助力农牧业抗旱和防沙治沙生态建设。(责任单位:气象局、工信局、农牧局、水务局、住建局)
九、保障措施
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按照职能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节水行动工作方案和举措,要把各项节水目标落实到具体用水户和改造项目,建立跟踪、调度、通报、约谈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统筹中央、自治区、包头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项目,加大水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投资力度,用好“节水贷”融资服务平台,加大对重点水利、节水、再生水基础设施项目的财政支持补助力度。做好水资源税改革相关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创新融资产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发力点”在全旗全面开展节水宣传活动,搭建节水宣传主阵地,不断拓宽宣传方式,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协同发力,向广大市民传递节水小知识、用水小妙招,在全社会营造节水惜水护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