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文时间:2025-04-14 11:29
来源:达茂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5 达卫医放罚[2025]005号 涉嫌王海光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放射诊疗诊疗活动案。 王海光 2025年4月3日,达茂旗卫健委2名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王海光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放射诊疗活动。 1.警告;罚款1000元,违反了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 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依据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又鉴于该从业人员从业未超过2个月,放射诊疗人员数量较少,属于轻微违法行为。 正在履行
2025年4月14日
达茂旗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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