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旗纪委监委
发文时间:2024-02-19 17:30
来源: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人民政府

中共达茂联合旗纪律检查委员会、达茂联合旗监察委员会机关,简称旗纪委监委机关,为正科级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依照宪法、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四)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综合分析全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相关制度;

(六)负责统筹协调与其他地区、国际组织开展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做好对派驻(出)机构、苏木乡镇纪委(监察办)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八)受旗委委托,管理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务、人事、离退休人员等工作;

(九)完成旗委、包头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旗纪委监委机关共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下设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达茂旗信息网络技术中心、达茂旗廉政教育培训服务中心。

设派驻(出)机构10个,其中,综合派驻机构8个(包括驻旗委办纪检监察组、驻旗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旗政法委机关纪检监察组、驻旗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旗交通局纪检监察组、驻旗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驻旗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驻旗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单独派驻机构1个(驻旗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派出机构1个(巴润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河东新区滨河北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屈宁

联系电话:0472-842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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