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旗委办公室)是正科级政党机关。
主要职责:
(一) 负责上级党委和旗委日常文电的处理,旗委及旗委办公室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和机要文件的传递、归档和清退。
(二) 围绕旗委总体工作部署,开展综合调研、信息收集和处理;负责旗委及旗委办公室文稿和旗委领导讲话的起草、修改和制发工作。
(三) 负责旗委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服务工作,承担旗委常委会议、书记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纪要、决定事项、通知的起草、印发,以及旗委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和协调服务。
(四) 负责上级党委和旗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文件、领导同志的批示和旗委文件、旗委领导批示的落实和催办工作。
(五)负责协调旗各大班子办公部门的关系,对全旗党委办公系统进行业务指导。
(六)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全旗保密工作计划、规划、制度、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
(七)完成中央办公厅、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包头市委办公厅、达茂旗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常委会办公室。负责旗委常委扩大会议、常委会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记录和会议纪要起草工作;负责组织起草旗委重要文件和旗委向上级党委的请示报告,承担旗委主要领导讲话、汇报等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旗委常委、旗委办公室主任讲话、汇报等文稿起草工作。
(二)综合组。协助分管副主任做好旗委副书记分管、联系和牵头工作的综合协调、参谋服务工作;负责旗委副书记参加会议活动、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的统筹协调;负责旗委副书记讲话、汇报等文稿的起草修改工作,对报送旗委副书记的各类文件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旗委副书记批示安排事项的跟踪督办工作;负责上级巡视、巡察沟通衔接与整改调度工作。
(三)信息督查室。负责对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部署的重要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以及领导同志批示件、交办件的督办落实。编发上报下达的督查情况、材料。制定全旗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围绕旗委中心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反馈信息,综合分析全旗各方面的重要情况和信息,为旗委领导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向市委办公室上报重要紧急信息和日常信息;向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上报日常信息。
(四)秘书组。负责起草以旗委、旗委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负责组织筹备旗委各类会议,做好会议通知、会场布置、会议记录和会议材料准备工作;负责组织筹备旗委领导和上级党委领导的调研工作;负责做好旗委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统筹、协调等工作;负责全旗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及全旗规范性文件审查相关工作。
(五)改革办。负责开展上级政策和我旗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协调督促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汇总提出年度委员会工作要点,收集汇总有关改革问题的信息资料、编印改革信息简报等工作。负责对各专项小组和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检查、推动。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资料管理、对外宣传、考核问效、年度总结等工作。
(六)行政保障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件运转、信息宣传、内部督查、会务、安全保卫、档案、财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后勤保障、固定资产管理等政务事务性工作。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广福寺街旗委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闫春雷
联系电话:0472-842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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