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厂区项目水浸工序渣区车间设计方案(变更)》的公示
发文时间:2026-03-26 16:22
来源: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凝聚公众智慧,提高《规划设计方案》科学性、先进性,可实施性,现进行《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厂区项目水浸工序渣区车间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3月26日-2026年4月4日,为期10天。

二、公示方式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lhq.gov.cn/

三、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邮寄地址:包头市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邮编:014500(请在信封上标注“《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厂区项目水浸工序渣区车间设计方案(变更)》意见建议”字样)。

电子邮箱:dmqzrzyj@126.com(请在邮件标验标注“《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厂区项目水浸工序渣区车间设计方案(变更)》意见建议”字样)。

附件:《内蒙古包钢和发稀土有限公司聚峰稀土分公司厂区项目水浸工序渣区车间设计方案(变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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