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本级“应尽必进”服务事项清单
发文时间:2022-04-15 16:55
来源: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政务服务局
关于公布《达茂联合旗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说明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包头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100条(第一批)》(包府办发〔2022〕8号)、《包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尽必进”的通知》(包职转办发〔2022〕9号)要求,为实现包头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线上一网通、线下进一门、现场一窗办”的改革目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旗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提交清单的基础上,依据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施清单事项数据与相关部门就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尽必进”工作进行对接、梳理、核实,现对《达茂联合旗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予以公布。具体事项内容见附件。
此次公布的清单后,不是对现有的政务服务事项予以固化,凡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或相关政策性文件确需调整的,由主管部门、单位向旗职转办提出调整申请,旗职转办经审核后,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和优化,确保清单规范准确、合法有效。
2022年4月15日
达茂旗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 0415.pdf
达茂旗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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