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暖人心 就业创未来|2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发文时间:2025-09-30 16:35
来源:达茂旗就业服务中心
21.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三)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以及小微企业。
线上可登录就业内蒙古网站(www.jynmg.cn)或“就业内蒙古”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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