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对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技术改造扩容项目
2、建设性质:扩建
3、建设地点:包头市达茂旗希拉穆仁镇呼和点素嘎查北侧、企业选厂邻近南侧山坡处,尾矿库中心坐标E:111°1′14.544″,N:41°21′0.332″。
4、建设单位: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5、建设规模及内容:对现有尾矿库进行扩建,在原坝高10.0m基础上加高5.0m,建成后,可新增库容108.9×104m3,尾矿库技改扩容后可继续服务约11.0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希拉穆仁镇呼和点素嘎查现有厂区内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178647966589 邮箱:29022386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技术改造扩容项目已经委托内蒙古万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本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项目建设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措施和管理措施。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好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或把纸质版送至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达茂旗东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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