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达茂联合旗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的政策解读
发文时间:2026-04-16 11:35
来源:达茂联合旗自然资源局

按照会议安排,现将《达茂联合旗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依据

按照《中共达茂联合旗委员会办公室 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达茂联合旗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同志的通知》(达党办发〔2025〕1号)文件要求,起草了《达茂联合旗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议事规则》,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明晰工作职责、规范议事程序,保障全旗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主要内容

内容包括组成人员、主要职责、议事程序、其他事项五个部分,其中组成人员、主要职责、议事程序为主要内容,具体为

第一部分组成人员,由旗委副书记、旗长黄龙担任规储委主任;旗政府副旗长常虹,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文刚,旗政协副主席刘金良担任副主任;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视工作需要增减列席部门及相关苏木乡镇主要负责人。规储委下设办公室于自然资源局,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自然资源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人员组成。除旗领导外,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发生变动的,由继任者自然继任,不再另行发文。

部分主要职责,明确规储委负责审议经各类专家审查会审查通过的全旗规划管理重大决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各类规划事项,中心城区城市设计、重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重大项目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等相关内容,同时协调处理城镇开发边界争议及规划管理其他重大问题,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规储委办公室负责议事规则起草修订、审议项目收集核查、会议组织实施、日常业务联系及对外信息发布等工作。

部分议事程序,规储委以会议形式决策,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由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审议项目需先经专家审查会修改完善,经行业主管部门及分管副旗长审核通过后,由规储委办公室收集议题报主任审定后组织召开会议。会议实行保密制度、回避制度,重大及敏感问题采用票决制,需参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赞成方可通过。会议纪要在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稿,经审核审定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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