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达茂联合旗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达茂联合旗人民代表大会是达茂联合旗的国家权力机关,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达茂联合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八)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旗长个别任免;在旗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九)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十)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旗长的职务;决定撤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十一)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二)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常委会党组和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事项及常委会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办、检查;组织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理论和我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负责联络自治区、包头市和友好旗、县、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议的有关工作;交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成果;收集和反映镇人大工作的情况,负责或组织有关部门起草常委会的重要文稿,负责人大常委会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关系;负责常委会机关文秘、人事、离退休干部、信访、保卫、接待、财务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及有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
(二)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参与经济工作,承办对经济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对国民经济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办理有关人大选举工作、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工作的议案,提出初审意见;负责旗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免的有关工作,指导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选举工作;组织本机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负责旗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等工作;负责联系本旗的上级人大代表,协助组织其闭会期间的活动;承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的具体工作;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申诉,维护代表权利;负责旗人大常委会与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日常联络工作。办理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法制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一是负责对涉及全旗司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办理旗人大代表有关涉及司法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常委会准备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和人大代表提出的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质询案进行调量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法律监督的问题和推进依法治旗工作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负责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计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向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对人才培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所联系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办理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农牧工作委员会 )。一是负责对旗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旗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以及对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报告;负责对城市与村镇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负责对农村牧区、农牧业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向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负责对农村牧区、农牧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及其中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部门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人大代表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百灵大街政府大楼二楼东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王新耀
联系电话:0472-842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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