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委办
发文时间:2024-02-19 16:55
来源:包头市达茂旗

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为正科级,列旗委工作机关序列,对外加挂达茂联合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归口旗委组织部管理。旗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旗委、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部署,负责全旗机构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全旗机构编制,同时承担全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工作。

  旗委编办设综合股和业务股。下设编办电子政务中心,为公益一类相当于股级事业单位,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服务、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以及相应网站的维护和服务工作。

  旗委编办机关核定行政编制5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行政在职人员5人。电子政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实有3人。

旗委编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旗委、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决策部署。

(二)统筹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拟订全旗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等,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推进全旗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订全旗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全旗党政群机关及苏木乡镇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规定)。配合推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

(四)统筹党政群机关职能配置和调整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各部门与苏木乡镇之间的职责和事权划分。

(五)负责旗直机关、苏木乡镇及事业单位日常机构编制管理事宜。负责党政群机关和相当科级(含副科级)事业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增挂牌子、科级领导职数和规格的初审及申报。负责管理和审核旗直各部门、苏木乡镇内设机构及相当股级事业机构的设立、撤并、更名、增挂牌子和股级职数。

(六)统筹推进全旗事业单位改革。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审核事业单位机构及编制方案。按照权限,审批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并负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人员结构、机构类别等“五定”工作。

(七)负责全旗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和机构编制信息化工作。负责旗本级党政群机关、苏木乡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负责全旗机构编制统计、实名制和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八)监督检查全旗党政群机关、苏木乡镇、事业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查处违纪行为。负责全旗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制作、发放和组织实施工作。

(九)协同有关部门拟订党政群机关、苏木乡镇、事业单位以编制为基础的招录计划和安置分配意见。

(十)完成旗委和旗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旗委编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人事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政务事务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机构编制管理综合性文件。组织综合调研工作。负责协调推进机关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以及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主题党建活动、意识形态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等纪检监察有关工作。负责群团、计生、综合治理、精神文明、扶贫帮困等工作。

(二)业务股。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协调各项改革工作。负责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苏木乡镇机构改革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围绕机构编制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研究课题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工作。研究拟订全旗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苏木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等方案,并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审核机关“三定”规定及事业单位“五定”方案。负责提出全旗行政(包括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分配和调整意见。负责旗直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苏木乡镇和使用行政编制的群团及政法部门的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机构规格、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机构类别等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情况。监督检查各部门“三定”、“五定”的执行情况。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全旗空编使用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预防教育。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有关党政群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政策和法规。负责全旗机关、旗委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及上级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全旗事业单位及委托登记的垂直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核准(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办网站建设及维护管理,鼓励和指导全旗各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网络红页。负责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及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旗委大楼4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张金凤

联系电话:0472-8428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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