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茂联合旗红十字会是旗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以发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达茂联合旗红十字会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传播人道主义精神;
(二)开展救援、救灾、救助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和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信息系统;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的相关工作;
(五)发展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会员和志愿者;
(六)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活动;
(七)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八)开展募捐活动;
(九)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内设机构
达茂联合旗红十字会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文书档案、机要保密、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红十字会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财务审计、机关事务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统一战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二)业务与宣传筹资股。主要承担救援、救灾、救助的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和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信息系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无偿献血的相关工作;开展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人道主义精神传播的宣传工作;承担红十字会各类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内部刊物、宣传材料的编印和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红十字会宣传阵地的管理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策划、组织募捐和筹资活动;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志愿服务工作及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工作。
(三)监事会秘书股。主要承担旗红十字会监事会的日常事务,负责与理事会、执委会的工作协调和对接;负责组织召开监事会各项会议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工作;完成监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达茂联合旗红十字会设置党支部。主要履行党章等党内法规明确的职责任务。
通讯地址:达茂联合旗百灵庙镇百灵大街中国银行大楼四楼
邮政编码:014500
工作电话:0472-61726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姜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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