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添殊荣!达茂旗满都拉镇荣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发文时间:2026-02-09 10:53
来源:风光无限满都拉

近日,国家民委公布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达茂旗满都拉镇成功入选。2月8日,自治区民委在2026年全区民委主任会议期间,代为举行授牌仪式,向满都拉镇颁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牌匾。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是国家民委表彰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取得显著成效地区和单位的重要举措。满都拉镇获此殊荣,既是对该镇长期深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维护边疆稳定和谐、推动各族群众共同繁荣发展工作实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满都拉镇地处达茂旗正北部,北与蒙古国接壤,是达茂旗3个边境苏木镇之一,也是包头市唯一的边疆口岸地区。长期以来,这片土地上的各族群众守望相助、和睦共处,共同构筑起多元一体、团结奋进的民族大家庭。近年来,满都拉镇党委、政府始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通过持续强化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等主题活动、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有效推动各族群众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形成了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发展局面。

荣誉既是肯定,更是责任。此次授牌,标志着满都拉镇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迈上了新台阶。满都拉镇党委书记、党群服务中心主任苏焱军表示,全镇将倍加珍惜这份荣誉,乘势而上、再接再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内涵、创新载体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下一步,将持续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引导各族群众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团结奋斗中增进民族情感、凝聚思想共识、共享发展成果,切实把示范区的荣誉优势转化为推动地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将不断探索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新路径、积累新经验,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满都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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