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断规避招标的“暗箱操作”:从一起230万项目违规案例看政府采购制度堵点与治理路径
发文时间:2026-02-12 16:42
来源:达茂旗审计局

近期,审计组在对某局开展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该局采购预算230万元的阴山北麓(河套平原)综合治理项目作业设计服务时,未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仅以竞争性磋商确定服务方。该行为既违反《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勘察、设计等服务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必须招标”的要求,也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人不得规避公开招标采购”的条款,暴露出政府采购领域制度执行与监督管理的薄弱环节。

一、突出问题:制度执行弱化下政府采购的三重风险隐患在审计实践中,该案例并非个例,折射出政府采购领域的典型问题,集中表现为三重风险。一是程序合规性失守。部分单位心存侥幸,以“竞争性磋商更灵活”为借口规避公开招标,弱化公开招投标的市场竞争与资源配置作用。二是市场公平性受损。规避公开招标剥夺潜在供应商竞争机会,易引发定价不公允、服务质量参差等问题,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监督制约性缺位。采购全流程管控存在断点,内控机制形同虚设,对“化整为零”“变更采购方式”等违规操作缺乏预警与约束。

二、根源剖析:思想、制度与监管的三重短板叠加此类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是思想、制度、监管三重短板的叠加结果。其一,思想认知偏差。部分单位负责人重项目推进、轻程序合规,将采购视为“内部事务”,错误认为“只要项目落地,采购方式可灵活变通”。其二,内控机制漏洞。采购事前合规审核缺失,招标方式适用标准模糊,未形成“业务发起-财务审核-纪检监督”的闭环管理,自由裁量权缺乏制衡。其三,监管问责乏力。监督多集中于事后审计,事中实时监管滞后,对违规行为处罚偏轻,难以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震慑。

三、审计建议:织密制度笼子,筑牢政府采购“防火墙”针对上述问题,需从三方面发力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一是健全事前审核机制。建立采购事项合规审核清单,明确各类采购方式适用边界,审核全程留痕存档,杜绝人为变更采购方式的操作空间。二是完善全流程监督体系。构建“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协同监管格局,紧盯采购需求制定、供应商遴选等关键环节;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采购流程线上留痕、数据实时监控。三是强化问责考核机制。将政府采购合规性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负责人述职述廉内容,对规避招标等违规行为,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政府采购是财政资金使用的“第一道关口”,其规范程度直接关系资金效益与政府公信力。唯有以制度为纲、以监管为要、以问责为戒,方能斩断“暗箱操作”链条,让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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