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按照国家关于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范围的报告》(内防指电〔2022〕46号)精神,对达茂联合旗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达茂联合旗陆路边境口岸城市疫情防控范围调整为满都拉镇区域。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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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茂联合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致在外老乡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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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2022年第28号)